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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5月10日星期四

因私普通护照的换发

一、办理条件
(二)护照签证页已用尽。
(四)护照已过期和不再办理延期的护照

二、所需材料持照人须亲自来使馆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:

(一)如实逐项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申请表》1张。
(二)2寸近期、正面、免冠、浅色底、光面彩照2张(请将其中的1张粘贴到申请表上)。
(三)原护照及其资料页复印件。
(四)新加坡居留证的原件及复印件(PR、WP、EP、SP、DP或SVP)。

三、办证时间和费用
(一)由于护照需在香港制作,护照换发需10个工作日,不受理急件。
(二)费用:95新元。
(三)取证时,请在1号窗口付费(只收现金),凭收据到2号窗口取证。

以上说明如有不尽之处,以大使馆解释为准。大使馆位于东陵路150号 邮编247969
( 150 Tanglin Road, Singapore247969),在orchard , 从far east 门口坐132巴士,第4站就到了。111也能到,我不知道在那里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