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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5月24日星期四

中国渐进民主的方案

  中国大陆流行一句话:细节决定成败。此话虽然有点夸张,但也道明了在施政和变革过程,必须有合理的方案,方案的设计甚至关系到政策的成败。中国民主化的道路选择(特别是民主制度的逐渐建立),是一个复杂而重大的课题。至今为止,专家学者和现实探索中,中国民主化的思路形成了以下几条。笔者想就这些方案,做出初步的评论。

  一、中共建国之初的民主联合、多党执政模式(即所谓新人民民主模式)。如第一届政府便是在召开多个政党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后,通过临时宪法,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,实现多党联合执政。该届中央人民政府,6位副主席中有3位是非共产党人士,即民主人士宋庆龄、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李济深、中国民主同盟主席张澜;民主党派人士沈钧如任最高法院院长。

  二、基层民主选举逐级向上举行。现在,中国大陆的选举,主要是在村一级。许多观察家包括学者认为,下一步可以在乡镇举行选举。然后逐步向县一级、省一级甚至全国推进。

  不过,一些学者指出,这种逐级向上推进的民主选举,可能会诱发地方政治、导致地方分裂主义。前苏联和台湾,便是先搞地方选举,再搞全国或全区选举,但都让地方分裂势力抬头。

  三、党内民主。在这方面,越南共产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差额竞选,差额比例有时为6.7%。如2001年的越共九大,160名候选人竞争150个中央委员席位。在2006年的越共九大,候选人事先向全国公布,民众可对他们进行讨论。中央委员会对国家大政方针有相当的发言权,防止一个或几个最高领导人独断专行。

  四、执政党议会化模式。执政党首先赢得选举,控制议会,取得合法席位,再组成政府施政。最典型例子是新加坡的人民行动党主导的精英国会模式。人民行动党党员人数很少(恐怕不到人口的1%),但素质高,品质好,避免了在许多共产党国家党员过度发展、党员素质不高的问题。人民行动党员要在政府得到较高职位,须在全国国会选举中获胜,通过选举的洗礼考验,得到选民的认可,当选为国会议员。执政党然后从议员中挑选政府部长或内阁成员,执政党领袖成为最具决定权的总理。

  越南也在向此模式迈进了好几步。越共推选国会成员从基层单位开始,要通过三轮直接选举,才能进入国会。国会议员候选人必须面对基层选民,解释政纲。候选人有时可能比议员席位多30%。国会议员可在全国电视前公开质询政府部长。如部长事先准备不好,回答不好,则会丢脸,甚至被指不称职。现在,有四分之一的议员是专职的。这就大大提高了越南国会的议事和监督政府的能力。

  五、日本自民党的党内派系合法竞争、在党外与多党全国竞争的模式,其中又可分成两部分。一是执政党内派系公开和合法化;二是执政党与多党竞争,但又在绝大多数时间内控制政权。日本自民党自1955年成立以来,直到1993年,一直赢得大选,控制政府。仅在1993到1998年,自民党未能控制政权;1999年,自民党又重新执政(与自由党组成联合政府)。
可能不是单一的选择  

从可行性和稳健性来说,中国未来民主的道路,可能不是单一的选择,可以是多个选择同时进行。

  首先,中共可逐步恢复建国初的多党联合执政模式。让非共产党人士担任政府或国家的职位,如部长,甚至法院院长、监察部部长、省长、县市长、乡镇长。

  此次,中共可学习越共,扩大党内民主。在推举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成员时,举行党内的公开差额选举。得票低的人则不能担任中央最高领导、部长、重要省份的首长。另外,在一些重大项目或政策方面,应提交中央委员会讨论和表决。省市党委的产生,也可通过党内公开的差额选举。另外,赋予各级党委会权力,以监督同级党领导的操守,审查他们决策过失,质询同级领导。

  在此,中共和联合执政的民主政党,应逐步议会化。即各个执政党参与各级人大代表的提名、竞争选举,成为人大代表,再进入政府。

  人大代表人数应大量精简,并成为专职人大代表。现有的近3000名代表人数,使人大规模庞大,无法有效讨论国事。人大代表人数应精简到500人左右。现在仅约6%的全国人大代表是全职的。其他非全职的人大代表难以发挥作用。人大代表人数在精简后,应是专职的,专门代表执政党为选民服务。

  全国人大应逐步废除由下一级人大代表推举的间接选举制度,直接由选区中选民选举产生。今后,全国人大代表应成为执政党和联合政府中政党代表全国选民的机构。中共可与民主党派协商议定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与人数,候选人要与选民见面,解释政纲,帮助所在选区选民反映民意,监督同级政府。

  各级政府部门的首长,应在赢得同级人大代表资格后,才可被人大任命。这样,人大便成为执政党赢得民众支持的主要、任命政府高官的重要组织。为此,各级执政党的领袖,可在赢得选举后,任同级人大的首长。
基层选举逐步升级

基层选举的逐步升级,可先到乡,再到县,再到市。但是否到省一级,应该谨慎。因为,如再没有搞全国的大选,而先搞省的选举,很可能激发地方主义,地方选举出来的领袖,认为自己比全国领袖(未经全国大选产生)有政治合法性,从而挑战国家领袖,造成国家分裂。前苏联民主化时,民主选举产生的俄罗斯共和国领袖耶尔辛,便挑战苏联领袖戈尔巴乔夫。耶尔辛还联合其他共和国领袖,从苏联分裂出去,造成苏联的瓦解。如人大代表的公开选举要从基层到全国逐级进行,也需考虑地方主义因素。

  一个解决方案,便是省级与全国的选举,应同时进行。这样一来,省与全国的权力机构和官员,都是由选举产生,省级官员无法挑战中央官员。

  另一方面,如政党走议会化道路,从县级,再到省级和全国,人大代表都是同时由选民选举产生。最好,各级地方各部门行政长官(除下面提到的中央政府监督地方的钦差之外),都由地方人大(即控制地方人大的政党)任命。这样一来,则基层选举的逐步升级,必要性不大。

  就上述讨论的结果看,中国民主化道路比较可取的选择有:一党主导下的多党联合执政(新人民民主)、党内民主、执政党议会化、基层民主选举逐级上升。最后才是党内派系合法竞争、在党外与多党全国竞争的模式。

  中国民主化,就像中国经济改革那样,是对中国制度的一场重大改革,意义深远。它关系到中国能否建立和谐社会,也关系到中国能否成为世界上持续性的强国。这也注定了中国的民主化道路,会有许多中国特色,会有一个摸索、试验、总结和深化的过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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